大家在判断在公司团建时受伤能不承认定为工伤时总是会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1、该团建活动的性质
①该团建活动是不是由公司组织、管理,经费是不是由公司支付;
②该团建活动是不是是强制参加。通常情况下,假如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的参与有强制性,比如公司发布的团建公告中有“不能请假”“务必每人参与”等内容,该团建活动可能被认定为工作安排,或与工作存在关联或延伸关系。
③团建时间。安排在工作日的团建,相较于安排在周末的团建而言,被认定为工作安排,或与工作存在关联或延伸关系的可能性更大。
2、受伤是不是与参与团建活动有较强的因果联系。
假如并不是由于参与团建活动受伤,而是由于其他个人活动,或与别人产生肢体冲突等显然与团建活动无关是什么原因受伤,则非常难认定为工伤。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